校直各部门、各教学(教辅)机构:
为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,进一步规范提升学校资产管理水平,强化资产使用人主体责任意识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结合首批资产清查工作开展情况,现决定在全校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查范围
本次资产清查范围是各部门占有、使用的全部国有资产,清查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。
二、清查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专人负责。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此项清查工作,确保任务完成。
(二)实事求是,准确无误,责任到人。清查资产必须如实反映资产的客观情况,要做到准确无误,不重不漏,帐卡物相符。对于“有账无物”(盘亏)及“有物无账”(盘盈)的资产务必须核实清楚。资产挂在谁的名下,就由资产挂名人负责配合核实清楚。
(三)时间要求:请相关部门5月10日前将资产清查工作联络信息表(附件2)交国资处1014办公室; 6月20日前完成清查工作,并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清查纸质材料(附件1、附件3)交国资处1014办公室,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31001037@qq.com 。
三、清查步骤
(一)通知本部门所有在职职工,登录资产系统将个人名下所有资产导出,汇总成册。
(二)在规定时间内核实清楚名下资产,并填写《开云app官方版入口资产清查表》。
(三)汇总清查结果,督促落实完成清查整改。资产条码没有的要及时打印粘贴,资产实际使用人与挂名人不一致的要及时调整。
(四)编写资产清查报告。清查报告包含本次清查资产数量、价值、资产标签粘贴情况、盘盈盘亏情况、整改落实情况等。
联系人:祝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:88210840
附件:1.开云app官方版入口资产清查明细表
2. 资产清查工作联络信息表
3. 资产清查报告模板
4.资产导出操作步骤
国有资产管理处
2021年5月8日